行政执法决定信息有哪些内容?哪些行政处罚事项必须公开?
2023-05-24 13:33:08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一)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或管理对象公开:
1、实施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以及办理行政许可的机构名称;
3、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的规定以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4、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举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等事项;
5、做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事项要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6、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内容。
以上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
(二)下列行政处罚事项应当向社会或管理对象公开:
(一)实施行政处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以及执法人员信息;
(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种类、罚款数额;
(四)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五)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七)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八)其他依法应当予以公开的内容。
以上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不得公开。
二、行政执法信息可以采取哪些办法进行公示
对需要公开的事项,可采取下列方法公示:
(一)发布公告、通告;
(二)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或以公文形式通知;
(三)由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报道;
(四)在办公区内将有关制度张榜上墙;
(五)设立公示栏;
(六)在局网站上公示;
(七)依法可采取的其他公示方法。
三、行政执法罚没款和罚款是一样的吗
行政执法罚没款和罚款不是一样的,罚没款只是罚款的一部分,罚是处罚后不单缴纳罚款,还有将非法所得没收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贩毒、卖淫、嫖宿、赌博等社会丑陋行为的罚没款,属于国家罚没收入,应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
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所取得的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应在3日内上缴国库。对零星收入,账面余额不足1000元的,经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可每15日上缴一次;达到1000元的,应及时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